(一)比賽日期:97年4月19日(星期六)

(二)比賽時間:上午10:00~下午3:00

(三)比賽地點:淡水紅毛城

(四)參加對象:凡對繪畫有興趣之「國中」及「國小」學生,均可參加。

(五)收件時間:當日下午3:10分前(逾時視同放棄)。

(六)報到及繳件地點:紅毛城「售票處」旁。

(七)費用:免費報名。【凡報名參加比賽者(限本人)可免費入園】

(八)當日現場活動:(下午1:00~3:00)

二、比賽原則

        (一)比賽方式:「現場」發揮創意和想像力進行創作

(二)比賽分組:A組(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)

B組(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)

C組(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)

        (三)繪畫主題:主題自訂(以現場活動為題材,延伸發揮、自由創作)

   (四)材料規格:「畫紙」由主辦單位提供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、「畫材」不拘,粉蠟筆、彩色筆、水彩、素描、水墨等均可。

        (五)評選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評選出優秀作品。

        (六)注意事項

1.每人參賽作品限一件,並於背面書寫所屬學校、年級、班級、姓名。

2.比賽用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,畫板、畫具、小椅子等請自備。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3.遇雨比賽延期舉行,時間將公告於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網站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4.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所有,入選作品必須同意主辦單位有關研究、展覽、攝影、公開、發表、出版及上網權利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5.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模仿,若涉及抄襲或模仿之相關罰則,自行負責,並且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。

6.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,或依既成圖畫臨摹,違者不予評分。

7.該組參賽作品未達給獎標準者,該獎項得縮小名額或從缺。

三、獎勵辦法:

        (一)參加獎:凡完成繳件作品者,於繳件完成時可領取「紀念品」乙份。

        (二)獎勵:

1.特優:每組錄取一名,頒予獎金1,500元及獎狀乙紙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2.優選:每組錄取三名,頒予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3.佳作:每組錄取五名,頒予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4.入選獎:每組依參賽人數10%比例擇優選取若干名,頒予獎狀乙紙。

        (三)頒獎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得獎名單將公佈於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網站。

2.獎金及獎狀將不以郵寄方式寄送,請得獎者於5/5~5/11期間,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雙方之身份證件至「紅毛城諮詢中心」,現場簽收領取,並事先以電話預約告知,洽詢專線2805-8647。

3.參賽者如需取回作品,請於5/11後電話洽詢。

四、報名方式:

(一)事先傳真或電話報名:

1.請至淡水古蹟博物館網站下載「報名表」或自行影印。

2.傳真報名:(02)2805-8049,教育推廣組王小姐 收。

3.電話報名:(02)2805-8647,王小姐。

(二)當日現場報名。

五、比賽洽詢:

(一)洽詢電話:(02)2805-8647,王小姐。

(二)洽詢網址:淡水古蹟博物館http://www.tshs.tpc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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